梅州市股票配资 福斯特: 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变动达10%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4-12-12 00:05 点击次数:177
证券代码:603806 证券简称:福斯特 公告编号:2024-091
转债代码:113661 转债简称:福 22 转债
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变动达 10%的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
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一、可转换公司债券配售情况
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《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
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》(证监许可20222647 号),杭州福斯特应用
材料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 3,030
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,每张面值 100 元,发行总额 30.30 亿元。
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46 号文同意,公司 30.30 亿元可
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,债券简称“福
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福斯特集团”)及
实 际 控 制 人 林 建 华 先 生 合 计 配 售 “ 福 22 转 债 ” 18,752,690 张 ( 人 民 币
二、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变动情况
转债”3,030,000 张,占发行总量的 10%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
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《福斯特: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
比例变动达到 10%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068)。
转债”3,030,000 张,占发行总量的 10%。转让后,福斯特集团持有“福 22 转债”
债券比例变动达到 10%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120)。
减持“福 22 转债”3,030,000 张,占发行总量的 10%。转让后,福斯特集团及林
建华先生合计持有“福 22 转债”9,662,690 张,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31.89%。
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《福斯特:
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变动达到 10%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
减持“福 22 转债”3,030,000 张,占发行总量的 10%。转让后,福斯特集团及林
建华先生合计持有“福 22 转债”6,632,690 张,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21.89%。
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《福斯特:
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变动达到 10%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
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接到福斯特集团及林建华先生的通知,福斯特集
团及林建华先生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,合计减持“福 22 转
债”3,030,000 张。本次减持后,福斯特集团及林建华先生合计持有“福 22 转
债”3,602,690 张,占发行总量的 11.89%。
具体变动明细如下:
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后
持有人姓名 占发行总 占发行总 占发行总
持有数量 减持数量 持有数量
量比例 量比例 量比例
(张) (张) (张)
(%) (%) (%)
福斯特集团 6,615,410 21.83 3,030,000 10.00 3,585,410 11.83
林建华 17,280 0.06 0 0 17,280 0.06
合计 6,632,690 21.89 3,030,000 10.00 3,602,690 11.89
特此公告。
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
数据来源:企查查(当事人公司/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)梅州市股票配资
数据来源:企查查(当事人公司/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)